2018年11月15日晚19点,由清华MBA学生私募基金俱乐部举办的讲座在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舜德楼116教室如期举行。本次活动由清华MBA学生私募基金俱乐部主席崔雪桐组织并担任此次讲座主持人。


主讲人杨振中律师,现为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部门主任律师。杨律师以其代理及遇到的真实案例进行解析,通过简单易懂方式再现庭审过程,使专业复杂的问题简单化、条理化,让同学们掌握了该如何规避或避免此类问题。


例如,投资海南产权式酒店公寓的集体诉讼案件,开发商将房产出售后又抵押给多银行及其他贷款公司,并且银行已经起诉要求拍卖房产,其中涉及主体众多,且十分紧迫,杨律师将此案的维权方法具体化,然后逐一分析利弊,最终给出最佳方案。然后延伸分享在购买商品房时除了要看五证,更要注意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备案环节,交房时的“两书”。并提示了商品房买卖过程中交房、办证、房屋质量等是最易产生纠纷的,并一一给出对策。


又如,巨额拆迁款继承案,一般情况拆迁款是补偿给被拆迁人的,对于共同居住人要想申请拆迁安置补助,首选要符合《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助费有关规定》的要求,其次要在拆迁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拆迁人提出。并且共同居住人如果主张拆迁款中包含了给其的补助款,应当另行提起确认之诉,否则很难在继承案件中予以确认。


再如,法定代表人私刻公章所签合同公司的担责问题。虽然在其所签订的合同中所用的公章为私刻,但因其股东身份及在公司任要职的职务的原因,及《合同法》第四十九、五十条的规定,会构成表见代理,因而即便公章为私刻,但公司也难逃其责。而关于股东会将权利下放给董事会的情形,一定要谨记《公司法》第四十三条的强制性规定,即涉及修改公司章程、增加、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等事项是不能交由董事会的。制定公司章程切忌股东会与董事会权限边界模糊。


在案例分享之后,同学们积极提问,杨律师对大家感兴趣的购买二手房注意事项、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等法律问题一一进行了专业的解答。关于二手房的购买问题,杨律师讲到,购买二手房出现争议最多的是:税费承担、贷款未批后续履行问题、夫妻一方称另一方擅自卖房、购买学区房户口无法迁出、政策突变影响交易、购买的房改房后续无法过户等问题,杨律师提示针对以上问题,尽量在补充协议里约定清楚以免产生争议。


关于婚后父母出资购房问题,杨律师讲到了全款还是首付出资以及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和登记在双方名下的不同结果。


最后讲座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结束,同学们表示受益良多,讲座最后同学们热情地与杨律师一起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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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MBA学生私募基金俱乐部致力于清华学生和校友搭建一个投资经验交流和机会分享的平台,俱乐部吸纳从事基金、证券、银行、信托的专业人士和对投资感兴趣的同学校友作为会员,为会员提供相关的信息、咨询、资源整合等方面的服务,定期举办投资主题的讲座和交流会,实现长期紧密的交流合作,走向共赢,再次扩大清华在投资领域的影响力。我们将以公益、开放、共享为目标,汇聚社会各界的力量。我们坚信,私募基金将成为推动中国未来经济发展的引擎。


供稿:2017级MBA 在职一班 崔雪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