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招收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MBA)
招 生 简 章
清华大学MBA项目是中国最具影响力和品牌效应的MBA项目之一。清华MBA项目致力于培养具有全球视野、领导能力、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良好商业道德,掌握系统的管理知识和技能,立志为国家乃至世界经济做出杰出贡献的管理人才。
清华大学MBA国际项目(英文)开始于1997年,该项目采用英文教材、英语授课,是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与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斯隆管理学院的合作项目。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目前与全球57所国外著名商学院互换学生交流学习,此互免学费的海外交换项目面向包括MBA国际项目(英文)在内的所有清华MBA学生。
2008年,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采取申请材料审核加复试的方式择优招收港澳台地区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
一、 申请资格
1. 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申请者,或持有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申请者。
2. 申请攻读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MBA)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学历,且毕业后有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历,或者具有硕士、博士学位并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
3. 必须持有560分以上(含560分)的GMAT有效成绩(五年内有效)。
4. 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二、 申请办法
1. 申请时间
2007年12月1日至2008年3月1日(以申请材料到达日期为准)。
2. 申请材料清单(不论申请成功与否,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l 提交有效的GMAT成绩(不低于560分,五年内有效)复印件。
Tsinghua University,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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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gram Name |
MBA,lntemational |
MBA,Part Time |
MBA,Full Tim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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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AT Code |
VHO-JJ-18 |
VHO-JJ-21 |
VHO-JJ-30 |
l 本人居住地身份证复印件(香港、澳门申请者须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台湾申请者须提供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
l 提供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国外教育机构学历的考生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电话:8610-82301008或8610-82300056)
l 提供大学成绩单。
l 《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攻读清华大学硕士(MBA)登记卡》。
l 申请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的考生均须登录“2008港澳台MBA招生系统”,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清华大学2008港澳台工商管理硕士(MBA)申请材料》。
l 提交2封推荐信,要求至少有一封来自雇主,2封推荐信均须按学院MBA申请材料要求的格式填写。推荐信模版请到“2008港澳台MBA招生系统”下载。
l 体格检查报告。
3.以上所有申请材料请于2008年3月1日前寄达北京·海淀区·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舜德楼119 MBA招生推广部收 邮编:100084
三、 材料审核与复试
符合基本条件的申请者能否进入复试由我校审核确定。复试预计于2008年4月进行。具体复试方式、地点和时间由我校通知进入复试的申请者。
复试时将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通过的不能参加复试。
复试时将收取复试费,收费标准按上级规定执行,与内地生收费标准相同。
四、 录取
我校根据申请材料、复试结果等综合评鉴,择优选拔,确定录取名单。
录取通知书于6月下旬函寄录取新生本人。
五、 入学
新生应按学院规定的日期入学,一般为每年8月底至9月初报到,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新生报到时,由学院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复查等,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提前向学院MBA教学管理部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 学习年限
全日制MBA项目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两年;国际MBA项目硕士生学习年限为两年,在职MBA项目硕士生学习年限为三年。